馬來西亞不僅是一個受歡迎的旅游目的地,也是一個定居的好地方,每年有無數來自世界各地的人移民到馬來西亞。而移民到馬來西亞的話有多種移民方式,其中馬來西亞優秀人才居民通行證(RP-T)就是移民方式中的一種。
馬來西亞優秀人才居民通行證(RP-T)是針對符合1963年“移民條例”第16A條規定的優秀外國人的一種通行證,提供10年可續簽的長期居留許可。
為保證經濟發展所需的各類人才配備充足,并解決近年來馬來西亞人才流失問題,2011年初,馬來西亞成立了馬來西亞人才機構,專門負責協助外國人才來馬來西亞的長期工作居留,同時吸引本國在海外的人才回流。
(RP-T)不僅作為移民工具,還助力解決馬來西亞的關鍵技能差距,推動經濟領域的頂級管理和技術專家融入,涵蓋商業服務、旅游業、通信、基礎設施、教育和金融服務等關鍵經濟領域。
馬來政府通過RP-T為這些外國優秀人才提供便利,包括生活、學習、工作、社會福利等,以推動馬來西亞成為高收入國家。同時,也為了方便外籍人才在馬來西亞更自由地長期工作。
馬來西亞優才居民通行證獲批通過率高,為第二家園拒簽者提供了另一種選擇。相較于第二家園,RP-T優勢明顯,沒有存款和收入要求,也沒有移民監,允許參加工作和經商,是對第二家園很好的補充。
申請RP-T的外國技術人才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在馬來西亞至少工作3年;
2、申請時持有有效工作簽證(EMPLOYMENT PASS),有效期超過3個月;
3、基本月薪達15,000令吉,其中不包括任何津貼和獎金;
4、有馬來西亞所得稅檔案號,至少已繳納2年稅款;
5、具備受認可大學的任何學科的博士/碩士/學士學位或文憑,或獲得受認可專業機構的專業/能力證書;
6、至少有5年工作經驗。
申請條件及辦理資料:
1、申請人學歷證明材料:
2、申請人護照彩色掃描件;
3、申請人身份證彩色掃描件;
4、2寸藍底彩色照片多張;
5、附屬簽證需提供:夫妻結婚證明掃描件(如不攜帶配偶無需提供)和子女出生證明掃描件(如不攜帶子女無需提供)。
優秀人才居民通行證待遇
獲簽者可獲得最長十年內自由出入境馬來西亞的權利,沒有時間和次數限制。獲簽者在馬來西亞從事任何工作都不需要辦理工作簽證,主申請人在馬來西亞注冊公司沒有任何附加條件限制,可攜帶配偶、子女、父母及配偶父母長期居住在馬來西亞。
對于主申請人的子女,該政策也有多項福利,例如他們的子女可以在馬來西亞上公立學校,無需學生簽證,并且可以華僑生的身份參加中國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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