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標續展是指注冊商標所有人在商標注冊有效期屆滿前十二個月內,依法辦理一定的手續,延長其注冊商標有效期的制度。辦理的主要目的是為了防止商標到期后被他人申請撤銷。
根據商標法規定,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商標。這樣的話就不能再以該注冊商標作為其商品或服務的名稱或包裝裝潢使用。否則,將會構成侵權。
申請續展注冊商標的途徑
1、委托在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2、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的商標注冊大廳辦理。續展的文件格式只有一種,即《商標續展注冊申請書》。
商標續展所需材料
1、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申請人為企業的,應提交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并加蓋公章;申請人為個人的,應提交個人身份證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2、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書》一份,直接在商標注冊大廳辦理的提交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3、申請續展的商標為商品/服務項目名稱或其組合方式發生變化的,還需提供相應證明文件;
4、申請人直接辦理的,提交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如申請人是企業的,還需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并加蓋公章);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應提交商標代理委托書。
5、申請文件為外文的,還應提供經翻譯機構簽章確認的中文譯本。
6、申請文件為外文,且不能在網上填寫提交的,應當提供原件。
商標續展注意事項
1、續展申請核準后,商標局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發給申請人續展證明。
2、如果續展申請有不符合規定的,商標局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書面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
3、續展申請因其他原因不能核準的,商標局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書面通知申請人。
4、如果是申請人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續展申請的,商標局不會直接與申請人發生任何書件往來,所有書件都寄發給該商標代理機構。
5、申請書的類別應按照《商標注冊證》核定的國際分類類別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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