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是一個高度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地理環境優越,是擁有最高的生活水準、全球最富裕、社會最安定和經濟最發達的國家之一。此外,瑞士還是中國在歐洲重要的經貿伙伴之一,兩國在經濟貿易的合作上具有較強的互補性,有很大的合作潛力。這也就吸引了不少投資者到瑞士投資發展,而注冊瑞士商標可以保護品牌形象。
在瑞士,只有注冊商標才享有商標專用權。對于在注冊前已被使用的商標,如他人就相同或類似的商標申請注冊,該商標的使用人(在先使用權人)有權在原有范圍內繼續使用,但未經注冊商標權人許可,不得將該在先使用權轉讓給第三人。
在瑞士注冊商標可以通過兩種途徑申請:
1、直接向瑞士知識產權局(IPO)申請。這是常用的申請途徑,可以確保申請的商標在第一時間進入審查程序。
2、通過國際商標注冊馬德里聯盟申請。這是一種便捷的申請方式,允許企業在多個國家同時注冊商標。
瑞士商標可注冊的標志
在瑞士,單詞、字母組合、數字、圖形、描述性陳述、三維標志、標語、聲音等要素及其組合都可以作為商標申請注冊。
瑞士商標不可注冊的標志
1、公共領域的標志,但通過在產品或服務上使用而獲得顯著特征而成為商標的除外;
2、因產品自身性質形成的形狀;
3、誤導性或欺騙性標志;
4、違反公共政策、公共道德和現行法律的標志;
5、純粹宣傳性或描述產品、質量、種類、產地或用途、價格等的描述性文字,如“更好的”“防水的”。但如果描述性文字和其他要素結合,則可以作為整體申請注冊,例如“WATCHES”不能注冊為商標,但是“MEIER WATCHES”可以注冊;
6、與在先注冊的同類或類似產品和服務商標或(包括未注冊的)馳名商標相同或相似;
7、侵犯商號、域名或公司名稱的標志;
8、侵犯已注冊的地理標志的標志。
申請瑞士商標需要的資料
1、申請人的中英文名稱和地址,以法人申請,附營業執照或有效登記證明復印件加蓋公章1 份;以自然人申請附個人身份證明文件1份;
2、清晰的商標圖樣;
3、商品或服務所屬類別的清單;
4、優先權證明文件(如有)。
瑞士商標有效期為自申請日起10年,可以無限續展,每次續展有效期限為10年。為保證商標權有效,權利人應在注冊有效期屆滿前12個月申請續展,最遲不得超過商標有效期屆滿后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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