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外國公司在馬來西亞成功建立業務后,為員工申請合適的工作準證便成為了一項至關重要的任務。若員工未持有有效的工作準證,他們在嘗試進入馬來西亞時可能會遭遇入境拒絕、面臨罰款處罰,甚至有可能被驅逐出境。這些潛在的風險將直接對公司的業務運作產生重大影響,并嚴重威脅到員工的人身安全。本篇文章主要帶大家了解馬來西亞工作簽證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工作準證是發給外籍專業雇員的合法簽證。而外籍專業雇員是指:
1、在公司里擔任主要職位:通常指最高管理層、政策制定者、掌管公司資金與投資管理者(主席、首席執行官、董事經理、總經理、技術董事等);
2、行政人員:擁有專業資格和相關工作經驗、負責執行政策及監督下屬的行政人員(營銷經理、生產部經理、工程師、教授、醫生、工科測量師等)。
3、特定技術人員:擁有特定的專業技術資格和相關工作經驗的技術人員(焊機技工、模具工人、機械人員、設計師、管道安裝技工等)。
外籍專業雇員(不管來自私企、國企、外國政府或非政府機構)欲在馬來西亞工作的申請,必須獲得馬來西亞移民總局外籍專業雇員服務處(Expatriate Service Division)簽發的外籍專業雇員職位批準。
工作簽證的類型
1、Employment Pass (EP)
Employment Pass 的申請只適用于在馬來西亞半島(Peninsular Malaysia)地區的工作。除了薪金要求,申請人還需要擁有至少 3 年 (大學學歷)、5 年 (文憑學歷) 或 7 年 (技術證書) 的工作經驗。簽證有效期是根據工作合約的期限,并與雇主綁定,轉換工作就要重新申請。針對第三類EP,若已續簽滿2次/轉工,就要離開馬來西亞3個月,才可再次申請。
2、Professional Visit Pass(PVP)
PVP較適合短期工作/實習培訓,對薪金沒有要求,簽證最多有效1年,不可續簽。而且與雇主綁定,如果轉工就要離開馬來西亞,等待3個月冷靜期后才可再次申請。
馬來西亞工作簽證申請材料:
1、證件信、護照;
2、學歷證明/專業資格證明、個人履歷;
3、工作合約、擔當職位的詳細說明;
4、(適用于DP)關系證明;
5、(適用于LTSVP)關系證明、保證金文件(Personal Bond form);
6、(適用于SVP)FOMEMA體檢證書、女傭合約、保證金文件(Personal Bond form);
7、(適用于PVP)擔保人的申請信、錄取信、保證金文件(Security Bond & Bank Guarantee)。
馬來西亞工作簽證是外籍人士在馬來西亞合法工作的重要保障。該簽證跟其他國家不一樣,不能轉永居,不能入籍,所以想通過工簽轉身份是不行的,如果你需要身份,則考慮紅卡永居,或者藍卡護照,一般的工簽期限為一年或者兩年,要想長居,就需要考慮人才居留簽證,這個簽證最長十年,與第二家園不一樣,它無需投資,門檻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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