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在德國申請發明專利?那你得了解一下德國專利商標局(DPMA),這可是歐洲最大的專利和商標局之一,世界第五大專利局哦!它隸屬于聯邦司法和消費者保護部,總部設在慕尼黑。德國專利商標局負責德國發明專利的授權和管理,在慕尼黑、耶拿和柏林都有辦公室。
德國專利申請流程
提交申請:你可以直接或通過授權的機構向德國專利商標局提交發明專利的電子申請文件或紙質申請文件。
受理:德國專利商標局收到申請后,會檢查申請文件是否齊全,合格的會給予申請號和申請日期。這個過程一般需要2-5個月,并且會有官方收據。
初步審查:審計人員會根據檢索和實際審查,編制審計意見通知,披露申請中存在的問題和缺陷,并根據申請人的回應決定后續程序。如果不合格,申請人需要在收到意見通知后提交相應的程序;如果審查結果合格,申請將公開。
專利披露:專利申請自申請日(優先日)起18個月內披露。如果專利申請包括明顯違反社會秩序或道德的信息或圖紙,德國專利商標局不得公布專利申請。
實際審查:德國專利商標局主要檢查申請是否原創、創造性、單一,以及申請文件是否明確披露發明。對于德國專利商標局的審查意見,申請人可以對審查意見進行評論,并相應修改申請文件。
授權登記和公告:任何人都可以在授權公告后9個月內提出質疑。如果沒有人提出質疑,該發明將受到專利的保護。
發明名稱的限制
德國專利法第52條規定,如果發明的名稱不符合規定,則不得作為德國專利申請的名稱。德國專利法第52條第(1)款規定,當發明名稱與其他類別的發明名稱不同時,它必須在說明書中給予其明確的、可識別的指定。因此,申請專利的發明必須是其所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能夠識別和描述的發明。此外,申請專利的發明不能與在先專利和在后專利相同或類似。由于德國專利法第52條第(1)款是關于申請專利的發明名稱必須與在后專利相同或類似,因此,如果在后專利和在先專利存在相同或類似的情況,則可以通過修改在后申請的申請文件來解決。因此,在提出德國專利申請時,必須清楚地表達發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