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的知識產權法律主要是《工業產權法》,這部法律在1991年6月27日頒布,之后經過多次修訂,最新的版本是在2020年11月5日生效的。墨西哥工業產權局(IMPI)負責管理商標事務,官方語言是西班牙語。
墨西哥采用單類商標系統,不允許進行一標多類申請。即一次只能申請一個類別的商標,如果一個商標想要申請多個類別,需要多次提交,提交的次數不受限制。
墨西哥商標注冊采用國際尼斯分類,可注冊成商標的元素有立體形狀、顏色、聲音、氣味等。
墨西哥商標申請文件
1. 委托書:如果申請人是自然人,要有兩個證人在場作證的情況下,才能簽署委托書;如果申請人是墨西哥的一個合法實體,公開文件或委托書必須是經證明的。如果申請人是外國的合法實體,委托書必須符合委托國的申請法規才能予以受理;
2. 申請書:應當包括申請人的名稱、國籍和地址,商標的顯著特征,以及該商標是否包含語言要素,是否是既有形又可讀的,是否是三維圖形;
3. 商標圖樣:8份不大于10cm且不小于4cm的商標圖樣。
墨西哥商標形式審查
1.申請提交后,墨西哥商標主管機關會進行形式審查,一般2個月左右會下發受理通知書,正式進入實質審查階段。
2.墨西哥商標注冊周期一般在9-12個月左右,申請人可選擇商標是否要進行公告。
3.墨西哥商標公告期為1個月,期滿前3個月可以提出續展,每次續展的有效期為10年。
4.墨西哥商標注冊費為1000美元。在注冊申請中指定墨西哥的商品/服務項目,如在申請日時尚未公布,則以公布日為準;如在申請日前已經公布,則以申請日為準。
5.申請人需按照官方要求繳納商標注冊費用,未按規定繳納的將會被視為放棄申請。
墨西哥商標從注冊之日起算,有效期為10年,有效期滿后可以續展,提前半年可申請續展,每次可續10年,次數沒有限制,續展寬展期為6個月(寬展要額外收費)。
需要注意的是,2018年8月10日以后獲得商標注冊的墨西哥商標所有權人必須在商標注冊滿三年之后的三個月內向墨西哥工業產權局遞交使用聲明,若未提交此使用聲明,注冊商標會被注銷。
合作客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