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是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成員國,《巴黎公約》成員國以及馬德里協定成員國,所以,印度商標注冊既可以通過“單一國”方式注冊,也可以通過馬德里國際商標方式注冊。印度是采用本國商品分類的國家,商品分類與國際分類相近似。每—份商標注冊申請只能包括一個類別。印度的商品分類制度是《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表》(尼斯分類)
印度的商標申請途徑有兩種:一種是通過印度商標注冊局(Retargeted Institution of India, RICO)提交申請;另一種是通過商標代理機構提交申請。
印度商標注冊局(RICO)是印度最主要的商標注冊機構,其官方網站為:
目前,在印度辦理商標申請所需材料主要包括:
1.申請人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
2.要申請商標的商品或服務類別及相關資料;
3.在印度進行商標注冊的具體時間;
4.擬注冊的商標圖樣;
5.需繳納的規費及詳細數額。如果采用英國商標,還需提供英國知識產權局的官方文件(如:已注冊或者正在注冊)。
如果委托印度當地的代理機構辦理,則申請人不需要提供以上材料,只需要提供一份委托書即可。目前,國內一些代理機構可為申請人提供在印度提交申請的服務。但目前該業務仍處于試點階段,僅有少數幾家代理機構開展此項服務。
印度商標注冊需要注意什么
1.在印度可注冊的商標種類有:防御商標、證明商標、聯合商標、系列商標以及商品商標。在印度目前服務商標還是不能注冊的。
2.印度目前所采用的是本國商品分類的國家。商品分類與國際上的分類相近似的。每一份商標注冊申請也只能包括一個類別。
3.任何在印度使用或者將要打算使用商標的人都可有權申請商標注冊。
4. 印度商標的續展,每次續展的有效期七年,續展 的申 請可以在續展的申請可以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提出申請。
印度商標自核準注冊之日起享有12年的有效期,但在有效期內,如果在注冊日起6個月內未提出續展申請,則該商標將會被視為自動放棄。異議期為6個月,異議由申請人和代理人提出;申請人可在任何時候提出,但必須在3個月內作出決定。根據印度商標法第57條規定,對任何商標注冊后6個月內的異議申請,均予以受理;對任何商標注冊后6個月內的異議申請,均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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