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是歐盟國家之一,同時也是《巴黎公約》《馬德里協定》和《海牙協定》的成員國。瑞典的商標法律體系在歐盟國家中比較先進,但與之相應的是,其商標審查和注冊流程相對繁瑣。 瑞典商標申請流程如下。
瑞典商標注冊查詢
商標查詢是指商標注冊申請人或其代理人在提出商標注冊申請前,向商標主管機關對擬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否與在先權利進行查詢。商標局在接到申請人提交的商標查詢申請書之后,會按照《商標法》的規定對該申請進行形式審查。如果發現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商標局會將該申請退回給申請人,并要求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如果申請人沒有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商標局將會對該申請進行實質審查,并按照《商標法》的規定對該注冊商標予以駁回。如果申請人通過了實質審查,并在《商標法》規定的時間內對該注冊商標提出異議的話,商標局將會在規定的期限內做出異議裁定。
瑞典商標申請階段
1.確定商標類型:申請人在注冊前需根據其商標用途選擇是否注冊為文字商標、圖形商標、立體商標、顏色組合或組合商標。如果申請人只想要注冊文字商標,則只需要填寫相應的申請表格;如果申請人想要注冊圖形商標,則需要填寫相應的申請表格。
2.準備申請材料:申請人需將商標圖樣、所使用的商品或服務名稱及詳細說明以書面形式一并提交,并簽署授權委托書(OI),如果委托第三方代理機構辦理的還應提交委托書。如果您是通過國內代理機構辦理的,則只需要提供國內代理機構的名稱即可。
3.提交申請:申請人將準備好的申請文件遞交到瑞典商標局,商標局會將申請書與申請相關材料移交到具體的審查部門。
4.形式審查:瑞典商標局在收到申請人提交的所有申請文件后,會進行形式審查,若符合要求會進行下一步。
5.實質審查:形式審查通過后,便進入實質審查階段。
商標續展注冊分為兩種方式:一種是直接提交到瑞典商標局,另一種則是委托瑞典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若選擇直接提交,申請人必須在商標注冊期限屆滿前六個月內向瑞典商標局提交商標續展注冊申請,并繳納續展注冊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