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拿馬地處中美洲地峽,因得益于運河,巴拿馬成為區域貿易、航運和金融業中心,金融業和轉口貿易發達,并在經濟中占重要地位。巴拿馬也是全球赫赫有名的離岸金融圣地和避稅天堂。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許多企業選擇到海外注冊公司。而巴拿馬就是眾多投資地之一。選擇在巴拿馬市場發展的話,注冊巴拿馬商標是必不可少的,本篇文章帶你了解巴拿馬商標注冊。
巴拿馬現行商標法規主要基于1996年11月10日頒布的《工業產權法》,于2012年和2017年修訂。由巴拿馬商務及工業部工業產權注冊中心統一負責管理商標事務,官方語言為西班牙語。商標專用權需要通過注冊取得。商標注冊不是強制性的,但為了保護商標或進行續展,就必須依法登記注冊。巴拿馬商標注冊采用“使用在先”原則。
巴拿馬商標注冊方式
馬德里國際注冊:通過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體系注冊,申請人向各國的商標局提出商標注冊申請,獲得受理后即可在馬德里聯盟成員國中使用該商標。
單個國家注冊:申請人向本國的商標主管機關提出申請,并繳納相應的注冊費。
巴拿馬商標申請流程
1、商標查詢:在申請巴拿馬商標之前,先進行商標查詢,查看是否有相同或近似商標,以提高注冊的效率和成功率。
2、提交申請:將準備好的資料提交至向拿馬專利商標局。
3、審查:審查員將對該申請進行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以確認申請文件是否齊全、申請商標是否符合基本注冊要求;審查不通過的則會下發駁回通知書并要求在規定時間內答復。
4、公告:通過官方過審查后,安排公告,公告日起2個月為異議期。
5、核準發證:通過官方過審查后,將刊登在商標公告上。任何人都可以在3個月的公告期內提出異議。公告期間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商標將會被核準注冊,并向申請人發放商標注冊證。
巴拿馬商標有效期
巴拿馬商標注冊后為10年有效,有效期自申請之日起算;到期日前6個月內可以申請續展,續展寬展期也為6個月;續展后可重新獲得10年有效期,以此類推。
但是需要引起注意我們重點關注的就是:商標注冊后連續5年內在當地未實際使用的,任何利益相關的自然人或公司都可以提出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我們注冊好商標后,要及時使用商標,并且做好商標防御工作。防止商標被撤銷以及侵權等事件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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