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蘭的知識產權局(IPONZ)負責商標注冊和管理。官方語言是英語。新西蘭的商標法律制度屬于普通法系(英美法系),注冊原則主要是使用在先,但也會考慮申請在先。
根據新西蘭的《商標法》,字母、圖形、標語、形狀、顏色、聲音、氣味等或其組合都可以注冊為商標,但必須具備顯著性。此外,新西蘭還支持集體商標和證明商標。注冊商標的權利人在新西蘭享有獨占使用、許可他人使用或轉讓注冊商標并獲得報酬的權利。
新西蘭是《巴黎公約》、《尼斯協定》等國際知識產權條約的締約國,也是《馬德里議定書》成員國。商標可以通過“單一國注冊”或“馬德里國際注冊指定新西蘭”的方式取得。
新西蘭提交商標注冊申請
選擇注冊方式:可以直接向新西蘭商標局申請注冊,或者委托一家經驗豐富的商標代理機構進行代理服務。
準備申請資料:包括清晰無胡亂圖畫的商標設計樣式圖、填寫好的商標申請注冊書、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材料(如身份證或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如果有委托代理,則還需提供商標委托代理注冊合同書。
提交申請:將準備好的申請資料提交給新西蘭商標局或委托的商標代理機構。
商標審查
形式審查:商標局收到申請后,會先進行形式審查,主要檢查申請人的名稱、地址、商標圖樣、指定商品和服務等是否符合規定。
實質審查:形式審查通過后,商標局會進行實質審查,主要審查商標是否具有獨立性、顯著性和可區分性,以及是否違反《商標法》規定的禁止注冊和禁止使用的標識等。
商標注冊
如果在公告期內沒有人提出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商標局會核準注冊,并下發《商標注冊證書》。這標志著商標注冊流程的完成,申請人獲得了商標的專用權。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流程可能因地區和具體政策而有所不同。在申請商標注冊前,建議先了解新西蘭商標局的相關規定和要求,以確保申請的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