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特阿拉伯是中東地區最大的石油生產國和出口國。其石油儲量占世界總儲量的21%,居世界第二位。沙特阿拉伯石油儲備豐富,但并未形成統一的國內法律法規,也沒有統一的會計和審計制度。因此,在沙特注冊商標注冊有以下流程:
沙特商標局根據本國的商標法和國際條約的要求,在注冊之前,會進行商標檢索。根據《商標法》第32條第1款規定,任何使用了不具有顯著性的商標,或者是有可能會損害公共利益和社會公共道德的商標,均屬于商標法禁止注冊或使用的商標。具體而言,“有可能會損害公共利益和社會公共道德”包括:與宗教、民族、民族傳統、風俗習慣有關的;可能會與“國家安全”、“社會穩定”或“公共秩序”等相關內容有關的;與政治、外交等公共事務有關的;與《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以下簡稱“巴黎公約”)第15條第1款規定的以地名作為商標組成部分的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與外國國家名稱相同或近似的;其他有害于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損國家尊嚴和利益的。
沙特阿拉伯商標申請
1、商標申請需填寫申請表并提交相應材料:
2、申請人為自然人的,需提交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復印件;申請人為法人的,需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及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復印件;
3、商標圖樣(電子版),要求清晰、完整,不得修改;
4、商品或服務類別及名稱;
5、簽署委托書(境外申請人須委托國內代理人辦理)。
6、提交申請后,商標將在1個月內進行審查。審查過程中如符合受理條件,商標申請將被視為受理并進入初審階段。
沙特商標公告是針對注冊申請的公開聲明,如果無人提出異議或被駁回,則該商標將予以注冊。沙特《商標法》規定,任何人如認為他人的商標與自己的在先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可以向商標局提出異議。商標異議期限為自收到異議通知之日起6個月內。如果異議不成立,則該商標予以注冊并刊登公告;如果異議成立,則該商標將被駁回。
注冊沙特阿拉伯商標一定要及時的進行商標的續展才可以保障企業的穩定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