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塞舌爾共和國官方法律依據為:《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關于商標注冊的建議書》以及聯合國通過的《商標注冊用國際標志使用和管理公約》。塞舌爾商標法于1991年開始生效,自1991年1月1日起塞舌爾就對注冊商標給予保護,且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
塞舌爾商標注冊分類
商標分類是商標注冊過程中的一個重要步驟。在塞舌爾,商標分類采用國際商標分類(Nice分類)。根據該分類,商標被分為45個類別,每個類別代表不同的商品或服務。
塞舌爾商標注冊流程
1、商標檢索:建議在提交商標注冊申請前,進行商標檢索。查看是否有相同或近似商標存在,避免出現商標侵權事件。
2、商標申請:根據塞舌爾商標局的官方要求,提交注冊塞舌爾商標的注冊文件。
3、商標形式審查:形式審查在注冊塞舌爾商標的文件遞交后,由塞舌爾商標局對遞交的申請文件、商標圖樣、委托書等文件進行合法性審查;通過審查的商標將被授予申請日和申請號。
4、商標實質審查:實質審查塞舌爾商標局根據商標法審查商標是否具有可注冊性、是否與在先注冊的商標相同或近似、是否違背商標法的禁用條款。對未通過實質審查的塞舌爾商標注冊,塞舌爾商標局將書面通知申請人,并告知申請人駁回理由。
5、商標公告:經審查,塞舌爾商標局認為該申請可以注冊的,便會將該申請刊登在塞舌爾商標公告上,自公告日起進入商標異議期。
6、商標注冊核證:核準注冊經異議被裁定可以注冊,或經公告沒有異議的塞舌爾商標注冊申請將被核準注冊,并下發塞舌爾商標注冊證書。
7、塞舌爾商標有效期:塞舌爾商標注冊后10年有效,有效期自申請日起算;到期日前6個月內可以辦理續展,寬展期為6個月。
公告期內無人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異議期結束后即可獲準注冊并頒發注冊證。在順利的情況下,塞舌爾商標注冊目前需要1年;如中途遇到異議或駁回,時間將會大大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