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有關商標的法律是1991年6月25日指定并于1991年6月28日生效的《促進和保護工業產權法》。在墨西哥,商標權的取得基于注冊原則。墨西哥《促進和保護工業產權法》規定了商品商標、服務商標、集體商標、廣告短語和原產地名稱可以依法注冊。墨西哥采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注冊商標時,應當具體列出要求保護的商品和服務及其所屬類別。
墨西哥商標是指在墨西哥境內注冊的商標,用于標識商品或服務的來源。
墨西哥商標禁止注冊情形
1、要注冊的產品和服務的技術名稱或常用名稱;
2、當前語言中常用或通用元素的單詞、短語、名稱或比喻元素;
3、公共領域的三維形狀或全息圖;
4、要注冊的產品和服務的描述性標志;
5、孤立的字母、數字或顏色;
6、不可注冊單詞的翻譯、拼字變化或構造以及不可注冊標志的音譯;
7、復制或模仿任何國家、州、市或同等政治部門的盾牌、旗幟或標志的標志。
8、面額、首字母縮略詞、符號、文書標志、國際組織、政府或非政府組織;
9、復制或模仿官方標志或印章、鈔票或本國或外國硬幣;
10、裝飾、獎章或其他官方認可的獎項的復制品;
11、以制造某些產品或服務為特征的原產地名稱、地理標志、名稱或地方標志;
12、具有聲望、認可或聲望的人的姓名、姓氏、昵稱或假名;
13、可能與文學或藝術作品的標題混淆的名稱、相同或相似的名稱,以及對該作品元素的復制或模仿;
14、可能在公眾中引起錯誤的跡象;
15、根據IMPI標準,可能導致與墨西哥知名商標混淆的相同或相似標志;
16、自然人自己的姓名或者在注冊過程中可能與商標產生混淆的相同或者類似標志,之前已經提出過或者已經提出過并且有效的;
17、違反公共秩序、道德、良好習俗或法律規定的內容。
墨西哥商標注冊審查方式
1、形式審查:如審查員發現不合理之處,IMPI會將【第一次審查意見通知書】反饋給申請者,申請者需在收到通知起的【2個月內】進行答復,法律規定答復期自動延長2月(無需申請)。即答復期限有4個月,如果申請者及時答復,且回復內容被IMPI接受,申請將進入實質審查階段。值得注意的是,IMPl將異議程序中的異議與審查同時對商標申請進行形式和實質審查。
2、實質審查:一旦形式審查通過,將繼續進行實質審查;如果審查發現不合理之處,IMPI將要求糾正在上述檢查中發現的錯誤或遺漏,修正的最長期限為收到辦公室通知后【4個月】,如果實質審查階段通過,并且克服了任何異議,那么商標將獲得聯邦注冊;如果申請者不能在4個月內答復,申請則被駁回。
墨西哥商標有效期
墨西哥商標注冊后10年有效,到期日前12個月內可以辦理續展,續展有效期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