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加坡創業或擴展業務時,選擇合適的商業實體類型至關重要。不同實體類型適用于不同業務需求,對稅務、責任和合規要求都有顯著差異。
新加坡會計與企業管制局(ACRA)提供了五種主要的商業實體類型:獨資企業、合伙企業、有限合伙、有限責任合伙和公司。
獨資企業
獨資企業是最簡單的商業形式,由單一業主擁有和管理。它的設立和運營成本低,合規要求少,非常適合個體經營者,如自由職業者或小型貿易商。然而,業主需承擔無限責任,業務債務可能牽連個人資產。
合伙企業
合伙企業允許多達20個合伙人共同經營,通常用于律師、顧問等專業人士合作。由于不具備獨立法律實體,所有合伙人對債務和法律問題承擔無限責任,因此合伙人之間需高度互信。
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由至少一名普通合伙人和一名或多名有限合伙人組成。普通合伙人負責管理并承擔無限責任,而有限合伙人僅提供資金,責任限于其投資額。這種結構適合希望投資但不參與日常管理的投資者。
有限責任合伙
有限責任合伙是一個獨立法律實體,所有合伙人都可參與管理,且僅承擔有限責任,不對其余合伙人的行為負責。它適合希望限制風險但仍積極參與業務的專業人士或公司。
新加坡公司年審
在新公司注冊后18個月內,需要召開一次股東年度大會(AGM),其后每隔15個月召開一次股東大會,并在股東大會上向各位股東展示該公司上一財年的財務情況。
在股東大會召開1個月內,將會計年表和財務報告提交給新加坡公司注冊局(ACRA) ,同時向新加坡稅務局進行稅務申報,因此稱之為年審。同時年審工作僅針對私人有限公司,而無限公司只需要更新即可。
新加坡公司的年檢需要召開股東大會(AGM),出示公司賬目、經營情況等報告文件給所有股東,并在股東大會上對公司下一步經營計劃進行審議。股東大會結束后1個月內,該公司必須將公司賬目、公司成立文件等一并遞交新加坡政府進行備案,并續簽公司注冊證書,以完成新加坡公司年檢工作。
具體時間會根據公司的具體情況和年檢工作所需的工作量而定。如果公司需要更多的時間來完成年檢工作,年檢時間也會相應地延長。
此外,新加坡政府還規定,在完成年檢工作之前,該公司不得開展任何新的業務或進行任何投資,否則將會受到相應的懲罰。因此,為了保證公司的正常運營和避免不必要的風險,建議公司在規定的時間內盡快完成年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