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香港公司注冊處推行新《公司條例》的目的
1、香港公司注冊處新《公司條例》實施是為加強企業管治;
2、香港公司注冊處新《公司條例》實施是確保規管更為妥善;
3、香港公司注冊處新《公司條例》實施是方便營商;
4、香港公司注冊處新《公司條例》實施是使公司法例現代化;
二、香港公司注冊處頒發的新公司條例于2014年3月3日生效后,注冊處將不會接受以下香港公司法定文件 :
1、注冊香港公司的法定文件NC1 法團成立表格(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冊香港公司的法定文件NC1G 法團成立表格(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公司);
3、注銷香港公司的法定文件DR1 不營運私人公司撤銷注冊申請書;
4、非香港公司獲批準在香港經營業務所采用的名稱的陳述書表格N12;
5、清償或財產解除押記備忘錄表格M2;
三、香港公司注冊處頒發的新公司條例生效后的八個星期后(即由2014年4月28日起),注冊處不會接受以下香港公司法定文件 :
1、表格M1 按揭或押記詳情。
四、香港公司注冊處推行新《公司條例》的時間
香港公司注冊處自2014年3月3日起正式推行香港公司新《公司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