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知識產(chǎn)權局(EuropeanUnionIntellectualPropertyOffice,EUIPO)負責批準注冊歐盟商標,但EUIPO在審查商標注冊申請時并不主動審查是否存在在先權利。在先權利人可以通過異議、請求宣告無效等程序,維護自己的權利。可注冊為歐盟商標的標志包括文字、圖形、三維標志、顏色、聲音,但需具備顯著性(能夠與其他產(chǎn)品和服務區(qū)分開來)、能夠清晰客觀地表示,且不得與在先權利沖突。純粹描述性,即僅僅描述產(chǎn)品或服務的特征的標志無法注冊為歐盟商標。EUIPO將商標分為個人商標(individualma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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