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移民法為外國人提供了多種方式,通過在美國就業成為合法永久居民(獲得綠卡)。這些基于就業(EB)的“優先移民”類別包括EB-1、EB-2、EB-3、EB-4和EB-5。美國投資移民基本政策美國EB-5投資移民項目(EmploymentBasedFifthPreference)于1990年起實行,目的是吸引海外投資移民者來美國投資及創造就業機會。1993年,EB-5移民法規中特別增設了“地區中心移民方案”(RegionalCenterPilotProgram),將移民投資額由100萬美元降至50萬美元,并將“應直接創造十個就業機會”之就業規定放寬為“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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